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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总经理工作手册法律管理》刘伟 刘国宁主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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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道什么是法熟悉我国现行的法律体系熟悉我国现行的法律效力体系知道什么是法律效力明确法律责任的慨念第一章法律基本知识本章提要明白确定法律责任时应遵循的原则了解法律制裁的概念掌握法律制裁的类型清楚法律在市场经济中的作用了解经济法的体系什么是法法是国家按照统治阶级的利益和意志制定或者认可的,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的总称。法的目的在于维护有利于统治阶级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是统治阶级实现其统治的重要工具。我国法律的体系所谓法律体系,是指将一国现行的全部法律规范,根据一定的标准和原则划分为不同的法律部门,并由这些法律部门构成的具有内在联系的统一整体。当代中国的法律体系由如下法律部门构成:(1)宪法宪法部门是我国法律体系的主导部门,它是规定我国社会制度,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关的地位、职权范围、组织和活动原则以及其他有关国家生活的基本问题的法律规范总称。(2)民法民法部门是我国的基本法律部门之一,它主要是研究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以及公民和法人之间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3)刑法刑法部门是我国基本法律部门之一,它主要是规定有关何种行为是犯罪以及对犯罪处以何种刑罚的法律规范的总称。(4)行政法行政法部门是我国基本法律部门之一,它是关于国家行政管理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5)经济法经济法部门是我国法学界近些年从民法和行政法部门中分离出来的,一方面是为了适应国家对社会经济活动直接或间接管理的需要,另一方面也为了避免民法和行政法的“超重”现象,于是将调整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经济组织之间为达到一定的经济目的或进行一定的经济管理活动而产生的经济关系作为法律规范分离出来,称之为经济法。(6)诉讼程序法诉讼程序法是为了保障实体法规定的权利和义务的实现,而制定的有关诉讼活动所应遵循的程序方面的法律规范的总称。(7)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劳动和社会保障法也是我国法学界近年来新划出来的法律部门之一,它是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密切联系的社会福利保障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8)环境法环境法也是我国法学界近年来新划出来的法律部门之一,它是关于保护自然资源与环境,防止污染和其他公害的法律规范的总称。(9)军事法军事法部门的划分在我国法学界持肯定态度的人越来越多,它是关于军事管理和国防建设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我国法律的效力体系法律的效力体系是指由不同国家机关制定或认可的、以不同形式表现的、具有不同法律效力的规范性文件所构成的等级体系。我们知道,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而国家在权力结构上又是一个具有纵向控制关系的等级体系。源于不同权力机关的规范性文件在形式上往往冠以不同的称谓,具有不同的法律效力。在我国,现行法的效力体系或者说法律的渊源主要包括:(1)宪法宪法在我国是由作为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依据严格的程序制定的,它规定了国家政治制度和社会制度的基本原则,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和其他一切形式的法律和法规的母法及其效力的终极渊源。其他一切形式的法律和法规都不仅最终渊源于它,而且不得与它相抵触、冲突。(2)法律法律作为法的渊源或者说形式的一种,不是指广义上理解和使用的、与法这一概念在内涵和外延上同一的法律,而是专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称为基本法律,如刑法、民法、各种诉讼法国家机关组织法等;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称为一般法律,即除基本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如商标法、环境保护法、文物保护法、食品卫生法等。此外,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发布的各种规范性决议和决定,也属于我国法律的渊源和形式。基本法律和基本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的地位和效力仅次于宪法,但又高于其他国家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3)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行政法规在我国是由作为国家最高行政机关,即作为中央人民政府的国务院制定和颁布的。它是有关国家行政管理活动的各种规范性文件,一般采用条例、规定、办法等名称。行政法规的法律地位和效力在宪法和法律之下,但又高于地方国家机关制定的地方性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国务院所属各部、各委员会发布的决定、命令、指示、规章等,具有规范性的,称为部门规章,其法律地位比行政法规低。(4)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地方性法规是指省、自治区和直辖市以及省级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在不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地方性法规不仅在其名称的表现形式上有条例、规定、办法、规则、实施细则等,而且在其效力的表现形式上也有多种类型。比如:一是民族区域自治地区的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在不同法律法规相抵触的情况下所制定的地方性法规。二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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